福建20类病种将纳入大病保障(福建大病保险)

福建20类病种将纳入大病保障,东南网(微博)海峡都市报(微博)讯(记者张伟)昨天,本报A2版报道了卫生部新政策《8类大病将获补90%医疗费》。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今年内,我省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患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8种重大疾病的,最高可获得90%的补偿。病、尿毒症、乳腺癌和宫颈癌。医疗费。此外,我省将在新农合1/3覆盖地区试点肺癌等12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险救助,并逐步向全省推广。也就是说,未来我省将把20种重大疾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救助范围。目前,相关政策正在制定中。

参与农户将获得8种重大疾病至少70%的医疗费用补偿

昨天,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目前正在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八类重大疾病的大病保障和救助工作。这八大疾病分别是: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终末期肾病(尿毒症)、乳腺癌、宫颈癌、严重精神疾病、耐多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其中,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大病医疗保险于2010年在我省试点,2011年全面启动。目前,其他六类大病相关政策正在制定中。政策实施后,这六类重大疾病将享受与其他常见疾病不同的报销比例。

八卦太极拳用来招待朋友,游历世界,游历福建。据悉,参加新农合的农民患六种大病之一的,可享受70%的医疗费用,个人需缴纳30%。对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如低保等),除领取70%的医疗费用外,医疗救助基金还补贴20%。也就是说,高达90%的医疗费用可以报销,个人只需自掏腰包10%。

患有12种疾病的低保对象可享受90%的医疗费用

记者从省卫生厅获悉,我省还将在全省1/3的地区试点其他12类重大疾病保障救助。普通参保农民可获得70%的医疗费用,属于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如低保等)的,可报销90%的医疗费用。这12大疾病分别是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1型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唇腭裂。

试点结束后,12类重疾保障将逐步推广至全省。未来,全省参保农民将可享受20类大病保障和救助,最高报销90%的医疗费用。目前,这一政策也正在制定中。

在这20种大病保障救助政策出台之前,我省已推出新农合大病补充补偿大病医疗保险政策。这两种补偿政策是否矛盾?省卫生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补偿可以累计。这20种重疾,初期赔付比例为70%至90%。报销后,您仍需自付费用10,000至15,000元。还可以录入大病补充赔偿,按自付费用部分的70%至80%进行赔偿,最高赔偿20万元。具体措施将于近期出台。

提醒

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启动。符合条件者即可申请

八类大病医疗保险中,我省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大病保障和救助已启动。对纳入新农合覆盖范围的0至14岁儿童,按照疾病类型支付治疗费用,个人至少自付费用10%。

先天性心脏病具体费用标准如下:儿童先天性房间隔缺损,27000元/例。儿童先天性室间隔缺损:1岁以下(含1岁)3万元/例,13岁(含3岁)28000元/例,314岁25000元/例年满(含14岁)。先天性动脉导管未闭患儿:2万元/例。儿童先天性肺动脉狭窄:新生儿及婴儿(含6个月)3万元/例,6个月以上(不含6足月)26000元/例。

白血病方面,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标准危险组8万元/例,中危组10万元/例,急性早幼粒细胞白血病儿童8万元/例。

上述疾病的治疗费用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定额的70%,个人自付定额的30%。农村医疗救助对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支付标准金额的70%,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标准金额的20%,个人支付标准金额的10%。医疗救助金额不受当地医疗救助上限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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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开展大病保险试点

据新华社报道

记者5日从国务院医改办公室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等六部委民政、保监会联合召开视频电话会议落实《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会议指出,发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一项全新的制度设计,具有很强的政策含义。各地、有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大病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和政策意见,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广。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国务院医改办主任孙志刚在会上指出,在融资方面,国家层面对具体融资标准尚无统一规定。各地在计算融资标准时,要综合因素精准测算;在保障方面,文件并没有简单地按照疾病类型来区分重大疾病,而是根据重大疾病产生的高额医疗费用与城乡居民经济承受能力的比较来判断。

(东南网(微博)海峡都市报(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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