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吴江国内首张乙肝就业歧视罚单:700元(2021乙肝歧视)

江苏吴江国内首张乙肝就业歧视罚单:700元,700元的罚款虽然并不高,但作为全国首例因乙肝就业歧视而被罚款的行政罚款,这一处罚意义重大。

米娜今年30岁出头,来自苏州吴江。她是一位经验丰富的工程师。今年4月16日,米娜参加了苏州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面试,当天的面试进行得很顺利。面试官对我的个人能力和工作经验非常满意。米娜告诉记者,当天晚上她就收到了公司的招聘通知,因为那天正好是周五,公司要求她下周一,也就是4月19日来上班。

十天后,她参加了公司组织的体检。然而结果出来没多久,米娜就被通知补体检。该公司表示,米娜和另外三名员工在体检中漏检了一项。第二天,米娜和同事来到医院进行了乙肝二项半检查。本以为体检完就可以正常上班了,但让米娜没想到的是,她收到了人力资源部的解约通知。人事部找我谈话,说我的工作能力不符合公司的要求,不具备胜任工作的资格,所以提出解除合同。

米娜很生气,和人力资源部的同事发生争执。这时,对方称米娜因体检不合格,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司决定与米娜解除劳动关系。

无奈之下,米娜于6月18日与雇主签订了非自愿协商解除协议,随后离开了苏州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咽不下这口气的米娜认为,单位的行为已构成侵权。于是,米娜找到了律师寻求帮助。

6月28日,在公益组织的支持下,米娜向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写了一封投诉信,称苏源房地产公司违反体检规则,拒绝招聘员工,因为他们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接到米娜的投诉后,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开始对此事进行深入调查。

督查大队在调查中发现苏源置业公司违法用工情况,并于8月5日对该公司作出处罚决定。在此次处罚决定中,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除下列人员外,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禁止乙肝携带者,苏州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要求求职者米娜等人进行乙肝病毒检测,违反了部《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号规定2008年1月1日,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规定,对苏源房地产公司处以700元行政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米娜获得了公司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同时,向苏源置业公司提供员工体检信息的医院也向米娜等人致歉。

被苏源地产解雇后仅仅一个月,米娜就凭借自己的实力和工作经验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但该单位并没有给她进行乙肝体检。我现在过着美好的生活。虽然后来素园地产被罚款,并给了我一些经济补偿,但该公司从未亲自向我道歉。米娜一直为此担心。

昨天下午,记者致电苏州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听说记者要就乙肝歧视罚款问题进行采访时,并未回应此事,理由是:不便。

对于一家房地产公司来说,700元的行政罚款简直就是九牛一毛,但这张罚单却意义重大。

这是吴江市首例工人因工作场所乙肝歧视被罚款的案件。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罚款只是形式,不是目的。这件事的意义是最重要的。就是让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认识到必须规范用工流程。这个警示意义是非常明显的。

记者调查获悉,此次罚款不仅是吴江首例,也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我国首例因乙肝就业歧视工人被罚款的案件2008年1月1日作出行政罚款处罚决定。

这笔罚款彰显了当地劳动部门落实《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的决心。国内最大的乙肝公益网站肝胆图片论坛版主杨占清说。

罚款700元有什么用?连他们一顿饭的钱都不够。这种冷漠的惩罚措施,实际上并不能触及公司的痛处。米娜向记者表达了她的担忧。虽然反对乙肝歧视的呼声一直很高,但这种事情却屡屡发生,主要还是因为相关措施不严格。

一位业内人士也同意米娜的观点。他认为,《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条例中1000元以下的罚款数额太低,而且由于违法成本太低,很难歧视乙肝求职者。得到有效纠正。

吴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开出700元行政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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