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制度迎来“转变”,想离婚的人又多了一条“路”

婚姻是每个人都非常熟悉的字眼,好的婚姻给人力量,让人生活更加幸福美满,而一段不好的婚姻关系,可能影响的远远不止处于婚姻关系中的两个人。不好的婚姻关系,让人痛苦,于是有一部分人便选择离婚解除这种痛苦的婚姻关系。

在农村,也不例外,随着农民思想的解放,农民对于婚姻的追求更高,不再只是将就着过一辈子。一旦婚姻走到了尽头,农民也会选择离婚。

这几天,有一项重要的法律即将问世,那就是民法典,这部法律可谓是人们生活的百科全书。民法典将实施,婚姻制度迎来“转变”,不仅仅只是设立了“冷静期”。

01变化一:离婚冷静期设立

以前协议离婚,如果男女双方都同意,只需要去办理离婚登记即可,提交需要的材料,只要材料齐全,当天就可以办理出来离婚证。

但是以后不一样了,为了减少离婚率,在协议离婚的时候,设置了“冷静期”制度,即便是夫妻双方一块去办理离婚登记,材料也都齐全,但当天不发离婚证,等30天之后,如果夫妻双方再次申请办理离婚登记,才可以发证,这“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销离婚登记,冷静期满,不去申请办理离婚证,也视为申请撤销离婚登记。

02想离婚又多了“一条路”

以前如果农民想要离婚,协商不成,只能走法律途径,而根据以前的规定,可以判离婚的条件比较苛刻,但是以后不一样了,想离婚的农民,可以有另外一条路走了。

新法规定:“经判决不准离婚的,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句话啥意思?也就是说第一次起诉离婚后,再分居满一年,就“应当”准许离婚。这一条新路,对于想离婚的农民来说,无疑是更加明确了。‍

03两岁以下的子女抚养权归女方

离婚中,如果有子女的话,子女抚养权问题往往也是争论很大的,有出现男女双方“抢抚养权”的情况,也有出现男女双方“推抚养权”的情况。而抚养权的归属也是一个很模糊的问题,并没有十分明确的规定。

而以后不一样了,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孩子,法律明确规定了抚养权归属于女方,2周岁以上的孩子的抚养权,可以由男女双方协商确定。这样的规定也是为了保护女方和孩子的利益,毕竟孩子年龄那么小,母亲会将孩子照顾得更好,而孩子也更依赖母亲。

新法实施后,离婚翻开“新的一页”,上面这些内容要早知道。那么各位农民朋友,对于新的规定,你们怎么看?欢迎交流、分享。